2019年12月31日,《普通防護口罩》團體標準(T/CTCA7-2019)在北京正式發布,于2020年1月30日起正式施行。該團體標準的提出單位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表示,《普通防護口罩》團體標準的發布施行,將為規范行業有序競爭、保護勞動者安全健康發揮積極作用。
近年來,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,環境的日益變化,國民將佩戴口罩產品作為自身防護的重要手段。口罩產品涉及面廣泛,產品繁多,市場需求量也逐年增長。但普通防護口罩產品目前處于無標可依狀態,生產企業、經銷商為了推銷產品,大多在產品包裝上標注執行GB 2626-2006工業用口罩標準或GB/T 32610-2016日常防護型口罩技術規范等標準;由于普通防護口罩的產品結構不同,產品設計款式不同,產品使用功能不同,佩戴環境與工作環境存在明顯差異,以現有標準作為生產標準更為不妥。亟需制定《普通防護口罩》標準。
據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,《普通防護口罩》團體標準的制訂工作于2019年初正式啟動,經起草小組召開多次討論會議,行業內專家和有關科研部門審定后完成,并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備案。
PS.
中國紡織品商業協會《PM2.5防護口罩》團體標準T/CTCA 1-2015經過多年的市場驗證,并且廣泛接受行業反饋,為了令本標準可以更好的服務企業、造福行業。2019年,行業專家對該標準的一些條款進行修訂并增加一些全新的內容。完成修訂的《PM2.5防護口罩》團體標準編號為T/CTCA 1-2019, 正式替換T/CTCA 1-2015。 |